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
为了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人才的需要,拓宽考生知识面,提高自考毕业生适应性和竞争力,自治区自考办经研究决定,决定从
2011
年元月起,
将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等
4
门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具体方案如下:
一、取消考生申请免考
00015
英语(二)的年龄限制;
二、从
2011
年元月起,不选考
00012
英语(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课程的考生,可选考
2
门或
2
门以上的其它课程;不选考
00015
英语(二)、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的考生,可选考
3
门或
3
门以上的其它课程;选考课程必须是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内的课程(见附件),且是考生报考专业计划中没有考过的课程。此前己经按原考试计划规定取得的选考课程及格成绩继续有效。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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